抄録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必须把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经济作为基本目标。金融改革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党对中央银行的绝对领导,坚持国有商业银行的主体地位,坚持强化金融宏观调控和监管,适度抑制投机活动,根除产生腐败的祸根,有重点地增强政策性银行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在同国际金融接轨中,既要善于吸收外资,更要保证独立自主地位,确保金融安全,严防新金融殖民主义大举入侵和控制我国金融主权。
本文言語 | Chinese (Simplifi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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ページ(範囲) | 11-16 |
ページ数 | 6 |
ジャーナル | 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
号 | 05 |
出版ステータス | Published - 2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