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量化分析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与赵华荃先生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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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録

量化分析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不能只看经营性资产比例,没有理由把资源性资产排除在社会总资产之外。资源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作为生产资料的组成部分紧密结合在一起,共同构成发展生产力和从事各项社会活动的物质条件。经营性资产占比不是判别公有制地位的基本标准。把资源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结合起来进行量化分析,就会看到我国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有不可动摇的优势。
本文言語Chinese (Simplified)
ページ(範囲)49-53+92
ページ数6
ジャーナル当代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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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ステータスPublished -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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