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江泽民同志指出:“我们干的是社会主义,国家经济的主体必须是公有制,这要坚定不移。同时,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水平决定了必须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鼓励、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这也要坚定不移。
源语言 | 繁体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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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从-至) | 1-3 |
页数 | 3 |
期刊 | 红旗文稿 |
期 | 06 |
州 | Published - 1999 |
Keywords
- 基本经济制度
- 非公有制经济
- 多种所有制经济
- 生产力水平
- 国有企业
- 非国有化
- 我国公有制
- 公私合营企业
- 所有制结构
- 私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