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金融要为搞活企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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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城市企业是工业生产、建设和商品流通的主要的直接承担者,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经济技术进步的主导力量。”“增强企业的活力,特别是增强全民所有制的大中型企业的活力,是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几年来,围绕这个中心环节进行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源语言繁体中文
页(从-至)9-11
页数3
期刊中国城市金融
03
Published - 1987

Keywords

  • 城市金融
  • 经济体制改革
  • 技术进步
  • 横向经济联合
  • 贷款利率档次
  • 信贷基金
  • 投资总规模
  • 软预算约束
  • 信贷方式
  • 扩大企业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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