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的股份制 ,是现代企业的一种科学的组织形式。它有利于理顺我国国有企业的产权关系 ,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但是 ,在国有企业改革中 ,股份制并不能解决所有层次的问题。如果没有严格的立法和执法以保障国有资产的权利 ,没有规范的产权制度以界定国有企业行为 ,国有企业改革不仅难以获得股份制的积极效应 ,而且还会损害国有资产所有者的权益。
投稿的翻译标题 | An Analysis on the Ef fect of the Reform on the Joint -stock State -owned Enterpris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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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语言 | 繁体中文 |
页(从-至) | 26-30 |
页数 | 5 |
期刊 | 经济经纬 |
期 | 02 |
州 | Published - 3月 25 2002 |
Keywords
- 国有企业
- 股份制
- 产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