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场经济作为交换关系的总和,其性质是由支撑它的所有制性质决定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以国有经济为主导,国有企业在我国市场经济中起决定作用,必须充当"第一主体"的角色,也有条件发挥"共和国长子"的作用。削弱、取消国有经济就等于取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身。现在的任务是根据科学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壮大这个"第一主体"。
源语言 | 繁体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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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从-至) | 29-32+108 |
页数 | 5 |
期刊 | 管理学刊 |
期 | 01 |
州 | Published - 2012 |
Keywords
- 国有企业
- 第一主体
-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