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认为,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已明确为我国下一步深层次改革的重要任务,然而用什么样的产权理论来指导我国现代产权制度的建设,却存在重大原则分歧。目前广泛流行的新自由主义产权理论已经对我国改革产生了误导,必须加以反思和摈弃。只有发展着的马克思的科学产权理论才是我国产权改革的指导理论。在产权改革实践中运用并创造性地发展马克思产权理论,创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现代产权理论,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体系的题中应有之义。
投稿的翻译标题 | Propery Rights Theory Creation of Marx and Construction of Modern Property Rights Syste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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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语言 | 繁体中文 |
页(从-至) | 5-15 |
页数 | 11 |
期刊 | 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期 | 01 |
州 | Published - 2005 |
Keywords
- 现代产权制度
- 马克思产权理论
- 国企改革